官名。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官名。金置,为近侍局的主官。见“近侍局”。
官署名。民国初置,附设于平政院,但独立行使其职务。其职权有三:1、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得依《行政诉讼条例》之规定,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
官名。西周置。主祝祷的史官。《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于大王、王季、文王。史策祝曰:‘周公己命史策告太王、王季、文王’。”
官名。北齐皇子及诸王国置,员二人,位在典府丞之下。
官名。金置,掌南京路专卖事。见《金史·百官三·提举南京路榷货事》。官名。金置,秩从六品,掌南京路贸易之事。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参见“转班”。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具有宪兵学识的,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称为转补。
小吏名,汉朝末年冀州置,掌行杖。《三国志·魏书·贾逵传》:“充,咸熙中为中护军。”注:《魏略列传》:“及到梁淇,使从者斫问事杖三枚。”后世官府多置,唐朝大理寺置问事一百人,掌决罪人。宋以后省。参看《新
①谓官非三公而仪制待遇同于三司(三公)。《后汉书·邓骘传》:东汉殇帝“延平元年(106),拜骘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始自骘也。”魏晋时期,授予开府位从三公之文武官。南北朝授予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官号。
①卫将军府署的省称。《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 “卫府文武,一以配骠骑府。”②隋、唐置十六卫府,分统禁卫兵。见“十六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