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六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六品上。
即清朝于盛京(今沈阳)所设之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详见“盛京户部”等。清代入关以后,其原设于盛京的六部均移至北京,仅以内大臣司留守之任,下设户、礼、兵、工四曹。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设礼
官名。即“车府丞”。
官名,周设此官,掌教东方夷族舞乐。见《周礼·春官·韎师》。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海关海事部与工务部都有华员班,均为海关低级职员。见“海事部”、“工务部”。
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北洋政府沿置,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仁部属官,位卿之下。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太子司仓之下。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秩从九品。
即“安徽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