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中士、下士
官名。《考工记》有人,孙诒让《周礼正义》说: “此工主治革以冒鼓。”北周依此职置工中士,正二命;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
官名。《考工记》有人,孙诒让《周礼正义》说: “此工主治革以冒鼓。”北周依此职置工中士,正二命;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曲阜孔子林庙,掌守护林庙。员额一人,下设奉卫三十人。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
官名。隋初如北齐之制,左尚方署置令二人,丞八人,隶太府。炀帝时改属少府监。唐沿置,改称左尚方署,武后时去方字,称左尚署。设令一人,正七品下;丞五人,从七品下;又有府、史、监作、典事、掌固之属。掌供皇帝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左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 (1654) 置,掌管帝、后仪仗之辇舆。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为銮仪卫十司之一,掌乘舆等。参看“銮仪卫”条。
参见“内史侍郎”。
官署名。吏部诸司之一。详见“司勋”②。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四司之一,主勋赏之事。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长官。司勋郎中一人,从五
官名。唐朝西都 (长安)所在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置一人,从二品,多以亲王兼领,实际事务则以长史 (后改为尹) 署理。官名。唐置,即“京兆牧”,见该条。
地方行政区名。清朝在新开发的地区设置,属地方基层行政机构。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别,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 散厅与散州、县平行,隶于府。长官均为同知或通判。(1) 官署名。明清各部的内部事务机关
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官名。金置,为弘文院副长官,从六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校译经史。见《金史·百官二·弘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