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灵王
东周周王。名泄心。公元前571—前545年在位。周简王之子,继简王即位。灵王九年(前563),他助伯舆与王叔陈生争政,王叔怒而出奔至黄河边,他杀与王叔有怨之史狡以取悦,王叔不回,并奔晋国,他只得以单靖公为卿士辅助王室。十四年,刘定公、单靖公至齐为他迎娶齐女为后。
东周周王。名泄心。公元前571—前545年在位。周简王之子,继简王即位。灵王九年(前563),他助伯舆与王叔陈生争政,王叔怒而出奔至黄河边,他杀与王叔有怨之史狡以取悦,王叔不回,并奔晋国,他只得以单靖公为卿士辅助王室。十四年,刘定公、单靖公至齐为他迎娶齐女为后。
官名。西汉丞相府、东汉三公府属吏,主东曹,职掌二千石长吏选拔迁除。东汉秩比四百石。三国、西晋公府沿置。西晋末以参军代之,秩四百石,后罢。十六国亦多置。
书名。唐清虚子著。成书于元和三年(808)。书中所记“伏火矾法”,以硝石、硫磺各二两,马兜铃(含碳素)三钱半相拌合,伏火实验,为火药的发明准备了条件。又记“造丹法”,对铅、硫、硝三种物质熔化和“点醋”
①本春秋吴之朱方邑,秦置丹徒县。治今江苏镇江市东南丹徒镇。汉属会稽郡,东汉属吴郡。三国吴嘉禾三年(234)改为武进县。西晋太康三年(282)复名丹徒县。为毗陵郡治。隋开皇九年(589)废入延陵县。②隋
今河南武陟县西大虹桥。《北史·尉迟迥传》:迥起兵讨杨坚,“永桥镇将纥豆陵惠以城降迥”,即此。
1555—1606明盱眙(今属江苏)人,字可大,号慕冈。万历进士。任湖广佥事,捕治税监陈奉爪牙,并疏劾其十大罪,反遭诬陷,被逮时,士民拥槛车号哭。数年后获释。卒于家。著有《六家诗名物疏》。
1424—1455明江西永丰人,字世京。景泰进士。授贵州道监察御史。景泰五年(1454)以疏言易储事有“太子薨逝,足知天命有在”之语,兼陈一切弊政,忤帝,下狱,次年杖死。钟同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饎、典饎之佐,协掌宫人饭食及柴炭之事。宋、金、明沿置。宋、金为尚食属佐。明置于尚食局下。明永乐后归其职于宦官。
唐时吐谷浑王子。为吐谷浑可汗所娶吐蕃公主所生。唐龙朔三年(663)吐蕃攻吐谷浑,投吐蕃,自称外甥。曾任吐蕃大论。
法名。郭偃为春秋时晋国掌卜大夫,曾佐晋献公、惠公、文公、襄公,著有法书,文公时提出变法。“文公问于郭偃曰:‘始也,吾以治国为易,今也难。’对曰:‘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焉’”(《
即“蒍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