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制
清末在羌族等地区实行的官税承包制度之一,即地方政府将官税交由地方豪绅承包,负责征收,按规定数额上缴税金。承包人称包商。包商借势盘剥人民。所在地区羌、藏、回、汉各族均受其害。
清末在羌族等地区实行的官税承包制度之一,即地方政府将官税交由地方豪绅承包,负责征收,按规定数额上缴税金。承包人称包商。包商借势盘剥人民。所在地区羌、藏、回、汉各族均受其害。
即“亦怜真①”。
又译许慎、旭申、忽神。蒙古迭儿列斤部之一。
即“燕齐”。
北宋雍熙二年(985)改两浙西、南路置。治福州(今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元至元十五年(1278)废。
一作世业田。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种。乃北朝桑田的更名,指受田者有权世袭并可变卖的田地,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二。“永业之田树以榆、枣、桑及所宜之木”;“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世业田”(《新唐书·食货
官名。唐贞元十一年(795)增置,为正五品下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诸卫。
春秋末齐国人,名乘,字子车。孔子学生。
唐代御史大夫之俗称。因秦汉御史大夫为宰相之副,故名。
河堤名。又名漳河堤。在唐河北道洺州鸡泽(今河北鸡泽南)东二十里。时漳水在县境与洺水合流东北注。永徽五年(654)筑堤,高一丈,长二十五里,防漳水、洺水漫溢。
后(後)官署名。宋置。分生色、缕金等七十四作。掌制造宫廷及皇属婚娶名物。监官三人,以内侍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