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儿扯歹
见“术赤台”(490页)。
见“术赤台”(490页)。
见“林丹汗”(1292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二十年(1484),其首领派族人赴京贡佛像、马、驼、盔甲等物,赐以彩缎、绢、钞等。弘治元年(1488)、六年(1493)、十三年(1500)、正德二年(
即一般旗地。清代八旗官兵所拥有的田地与庄屋。(1)清入关后,经朝廷3次大规模圈地分拨,京旗官兵人等计拥有畿辅老圈地亩140 158顷,各户皆分得一份数额不等的旗地,以本身子弟从农或令户下奴仆耕种,多数
即“玄烨”(622页)。
即“长庆会盟碑”(370页)。
见“三娘子”(50页)。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
清代皇家园林之一南苑内所设的园户。苑内三水流积,故以海名,俗称南海子。元称飞放泊,明扩其地辟为上林苑,清仿明例放养禽兽于其中,增辟为春蒐、冬狩、阅兵、游憩之所,周垣约160里。内设行宫、寺庙、鹿圈、稻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一作奥理。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梅只部、※堕瑰部合并,名依旧。为圣宗时34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