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土司名。隶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元初置。司治汶州县(今四川汶川县)。佚正三品。设达鲁花赤、安抚使、同知、佥事、经历、知事、照磨、镇抚各1员。辖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以及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2
指珞巴族家长奴隶制下奴隶为奴隶主服劳役和缴纳实物的全部租赋。珞巴语苏经方言音译,“达康”意为“人役”、“负担”,“档”意为“缴纳”、“给”。西藏珞巴族的奴隶主以让※苏龙、※阿比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等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西第什哩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父卒,弟丹津多尔济袭贝勒爵,协理旗务。五十八年(1719),随哲卜尊丹巴呼图克图入觐
1654—1722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世祖福临第三子。1661—1722年在位。年号康熙。顺治十八年(1661)嗣位,时年8岁,由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辅政大臣代理国政。康熙六年(16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589明代畲族起义首领。畲族。福建兴化(今莆田)人。万历十七年(1589)因不堪忍受地主官吏压榨,与柯守岳等人,以“游天王定江山定万民”为号召,“饰以鬼面,长髯大耳”,竖黄旗发动福建兴化、仙游等
1671—1703清代漠南蒙古高僧。法号阿旺罗桑丹比坚赞。蒙古族。内蒙古茂明安旗人。斡齐尔台吉之子。康熙十三年(1674),被指定为内齐托音一世的转世灵童。十八年(1679)入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小召
见“捕喝”(1854页)。
见“嫩秃黑”(2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