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也儿
见“吾也而”(1046页)。
见“吾也而”(1046页)。
书名。元胡祗遹(1227—1295)撰。26卷。卷1至卷8为赋、诗、诗余,卷9至卷19为文,卷20至24为杂著,卷25至卷26为语录。作者武安(今属河南)人,字绍闻,号紫山,因以名集。初被荐充为员外郎
?—1311元朝将领。克烈土别干氏。都元帅※安扎儿长子。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任管军千户。二十四年,从汗征叛王乃颜。二十六年,征叛王海都。二十七年,迁蒙古侍卫亲军千户。成宗元贞元年(1295),
裕固语音译。亦称撂抛子。用皮条或毛绳制成的一种古老的抛石工具。双折一米左右,折处较宽大,有一小兜,放置石块,用臂力抡转绳子,待加速至一定程度时,将绳子的一头松开,即可将石块抛出。放牧时用以抛石驱赶羊群
南齐地志学家。武陵人。撰有《武陵记》、《沅陵记》、《沅川记》等地志,又有《神壤记》,均享有盛名,大多已佚。有些内容已由王谟辑于《汉唐地理书钞》或由陈运溶辑于《荆湘地记》中。在《史记正义》、《后汉书注》
西突厥东厢(左厢)※五咄陆之一。一作执舍地。居碎叶川(今楚河)东,约在今新疆博尔县西博尔塔拉河流域。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遁,据其地,设啜统辖,称摄舍提暾啜。显庆二年(657),唐平定阿史
亦称“掠夺婚”、“窃婚”等。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男子地位提高后,不愿再到妻方服役,遂以强制或
①见“阿尔浑”(1203页)。 ②见“阿鲁浑”(1218页)。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参见“哈尼族”(1633页)。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任阿里总管。珠尔默特策布登次子。乾隆十五年(1750),避其叔※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陷害,入扎什伦布寺为僧,幸免。同年,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被清驻藏大臣傅清执杀后,得以查证其父被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