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论栲栳
即“乌古论镐”(340页)。
即“乌古论镐”(340页)。
清代中俄贸易交往。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次年五月十八日,又于恰克图签订划定蒙古地区边界条约。条约第四款规定:开祖鲁海图、恰克图和尼布楚为两国贸易地点,两国商人均可于其地盖房建栅。
见“赫哲族”(2422页)。
见“熟番”(2525页)。
亦称筏子,古称革船。黄河中、上游一带回、东乡、保安、撒拉、汉等民族传统水上运载工具,以兰州一带为最多。由来已久。据《水经注·叶榆水篇》载: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曾遣兵乘“革船”南下水。《旧唐书
藏语音译。又作仲新。意为“买地”,又作“卖地”。实际是出租性质的土地。以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卖”出,到一定年限再由“卖”地人收回,物款不退。与出租地的差别仅在于此系提前交租。“卖”地人多为较贫困的※
见“纥便部”(945页)。
书名。元佚名撰。见于《国朝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实为元《经世大典·政典·征伐》招捕条内容。经修《经世大典》早已散佚,仅赖其保存部分内容。所载招捕事宜,起至元,迄至治年间。所载凡29目,以地区
西域古地名。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长春真人西游记》云:邪米思干(撒马尔罕)大城,西辽时,名为河中府。耶律楚材《再用韵纪西游事》诗“河中花木蔽春山”句下自注:“西域寻思干(撒马尔罕),西辽目
?—1758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字文子。西噜特氏。议政大臣宪德子。乾隆十年(1745)进士,授庶吉士。十五年(1750),充日讲起居注官,历任侍讲学士、广西乡试副考官、祭酒。出任提督河南学政。十六
见“林丹汗”(1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