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袋之制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1907—1942又名王潘五。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出生贫苦农民家庭。2岁母去世,7岁拾粪,乞讨。10岁作佣工放牛。16岁离家,后在傅作义部队当兵。1932年,率一排士兵脱离队伍,打富济贫,旋被击
1152—1210金大臣。本名撒速,亦名弼。女真族。完颜氏。金始祖※函普九世孙。初事豳王允成,为教读。大定十九年(1179),以才学博通,德行淳谨,奉命教完颜璟 (章宗)、完颜珣(宣宗)兄弟汉字、女真
见“马湩” (159页)。
?—1218金大臣。本名抄合。西南路(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招讨司人。女真族。粘割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教授、主簿,累迁河北大名提刑知事、泰定军节度副使、德兴治中、宣德州刺史。贞祐元年
见“喜申卫”(2182页)、“喜辰卫”(2182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有能力”、“有气魄”或“有权威”等。旧时珞巴族社会等级名称,由未沦为低贱等级血统的氏族成员组成。属自由人。可以占有※伍布(较低级的社会等级)和※涅巴(最低级的社会等级)
?—1635或1636※叶尔羌汗国第八代汗。※阿黑麻汗之孙、帖木儿速檀之子。1632或1633年~1635或1636年在位。※阿不都·拉提甫汗统治时,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总督,因凯觎其兄※速檀阿黑
旧名卜魁、卜奎。城在黑龙江省西部。辖境东至内兴安岭以东之黑龙江,西与北越兴安岭接呼伦贝尔,南连宁古塔界。城市沿革同※龙江府。康熙三十年(1691),于嫩江东卜魁村建城,因邻近齐齐哈尔村,故名。城周50
一作“弘化大长公主”,见“弘化公主”(645页)。
?—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卓特巴次子。初授闲散台吉,隶兄子贝勒诺尔布班第之左翼右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随清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