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西夏信使名。西夏时期于对宋战争中,常被遣持信牌策马以传递紧急军情。
明、清云南彝族土官名。元代授当地彝族首领为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万户府土官。元末普和宁袭职。明洪武十六年(1383),赴京朝觐,次年,授土知州。二十年(1387),子普救告袭。二十六年(1393),
见“杜度”(960页)。
东晋十六国时期仇池氐族首领。前秦官员。初为氐豪特进樊世之婿。东晋升平二年(358),尚苻坚女顺阳公主。后任南秦州刺史。太元九年(384),以护军职奉苻坚命率游骑3千断后秦姚苌军后路,被擒,放还。次年六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①即翟氏,高车六种之一。春秋时赤狄(或赤翟)之裔,以族名为氏。魏晋南北朝时期多居中原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因入居内地既久,故史籍常称其为丁零。见于《晋书》者有中山丁零翟鼠、翟斌、翟檀、翟辽、翟钊、翟真
1840—1919清末书画家。字吉石、少芝,号苏盒,别署梅花草堂。浙江嘉兴人,后迁居上海。回族。世业玉雕。幼习家学,爱好书法、绘画及金石之学。后与著名画师吴昌硕、任伯年等结拜,人称“少芝四弟”。曾参加
南诏时期在点苍山上修筑的大型水库。又名冯河。工程巨大,“岩壁耸削,潭嵌以石板,皆人力为之者,潭深莫测”。“更导山泉,共泄流为川”,使点苍山下万顷农田得耕种之利,如《滇南杂志》所云:“陂田藉以灌溉”。
见“西辽”(689页)。
?—1157金大臣。本名乌野。女真族。纳合氏。幼入西京(今大同)学馆,习女真字。后选送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师事教授耶鲁。业成,补尚书省令史,累官殿中侍御史,改监察御史。海陵为相,荐为右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