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马忽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尼玛呼山卫。永乐十四年(1416)六月,亦马忽山地区女真首领锁奴兀等入朝贡马驼。八月设此卫,以锁奴兀为指挥使,哈散哈为指挥同知,木答兀等7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赐诰印、冠带等物。卫治在今吉林省伊通县西小孤山附近。宣德七年(1432)九月,曾派人诣京师,奏报福余等3卫掠阿鲁台,为阿鲁台所败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尼玛呼山卫。永乐十四年(1416)六月,亦马忽山地区女真首领锁奴兀等入朝贡马驼。八月设此卫,以锁奴兀为指挥使,哈散哈为指挥同知,木答兀等7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赐诰印、冠带等物。卫治在今吉林省伊通县西小孤山附近。宣德七年(1432)九月,曾派人诣京师,奏报福余等3卫掠阿鲁台,为阿鲁台所败事。
赫哲族民间※依玛坎说唱文学中唱的曲调。参见“依玛坎”(1461页)。
?—397十六国时期后燕国君。鲜卑慕容氏。初封开封公。永康二年(397),国君慕容宝出征,受命留守都城中山(今河北定县)。遭北魏袭击,城中无主,百姓惶惑,被立为主,闭门拒守,击退魏军。继遣军掩击谋叛之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见“乌罗护部”(341页)。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
?—184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初任仔琫。道光十九年(1839),经驻藏大臣孟保等奏准,晋升为噶伦。办事谙练,二十一年(1841),参与征剿森巴人侵藏,协办军务,统领士兵,不辞劳苦,奋勇杀敌,
见“怯台”(1500页)。
清代宗室郡王侧福晋、贝子正夫人所生之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列第四等。初制,郡王、贝子之女,无论其嫡生庶出,应封之时均以分封为县主、县君。康熙四十五年(1706)题准,庶出者同与嫡女一例授封,实为过优,从
见“高昌”(1907页)。
古族名。因居匈奴(胡)以东,故名。春秋战国时,分布于燕国以北,盛时达燕国东北及赵国东边。由族属相同之各部组成部落联盟,※乌桓、※鲜卑即其组成部分之一。屡扰燕、赵边地,迫燕以大将秦开为人质,掠赵代郡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