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池公
魏晋南北朝时期略阳清水氐杨氏所建仇池国君主的称号。东晋咸康三年(337),前仇池国君杨毅族兄杨初袭杀毅,并有其众,自立为仇池公,称臣于后赵。后又称藩于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晋封杨初为仇池公。此后,仇池国君多沿用此号,东晋、前秦等也往往以此号封之。
魏晋南北朝时期略阳清水氐杨氏所建仇池国君主的称号。东晋咸康三年(337),前仇池国君杨毅族兄杨初袭杀毅,并有其众,自立为仇池公,称臣于后赵。后又称藩于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晋封杨初为仇池公。此后,仇池国君多沿用此号,东晋、前秦等也往往以此号封之。
见“诺雷部”(1953页)。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见“云冈石窟”(249页)。
书名。乾隆十二年(1747)和硕亲王允禄等奉敕撰。6卷。初为满文,乾隆四十二年(1777)译成汉文(4卷)。记载祭仪2篇,汇记故事1篇,仪注祝词、赞词41篇,器用数目1篇,器用形式1篇,与《大清通礼》
见“咄陆可汗”(1389页)。
又称中俄《巴尔鲁克山一带地方界约》。1893年10月12日(清光绪十九年九月初三),清朝政府与俄国在塔尔巴哈台签订。该约规定,1883年※《中俄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规定,俄国租借巴尔鲁克山地区10年已
地名。位于黑龙江右岸,在齐齐哈尔城东北850里,即今黑龙江爱辉县南老城(瑷珲)。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置。初“植木城”,周千步,4门,环城有重壕。移黑龙江将军驻守。二十九年,将军移驻黑尔根(今黑龙
见“貊”(1732页)。
东北古代民族名。亦作息慎、稷慎、肃捽。名称含义有3说:一说源于神鸟名;一称由女真语zhul(“东方”之意)shen(“海青”之意)合成,意为“东方之鹰”(海东青);一谓是通古斯语“人”的意思。史载其邻
县名。在内蒙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南部。原为察哈尔商都牧厂及张北县四台,兴和县五、六、七台,陶林县八台地方。民国时设招垦设治局,1918年改县,属察哈尔兴和道。1962年由河北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