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颜忽都
元顺帝皇后。蒙古弘吉剌氏。毓德王孛罗帖木儿之女。后至元三年(1337),立为皇后。生皇子真金,2岁夭亡。性节俭,不妒忌,以礼法自持,严掌内宫事,深受顺帝敬重。
元顺帝皇后。蒙古弘吉剌氏。毓德王孛罗帖木儿之女。后至元三年(1337),立为皇后。生皇子真金,2岁夭亡。性节俭,不妒忌,以礼法自持,严掌内宫事,深受顺帝敬重。
官名。明代在军事千户所内设置的武职土官,以土兵精干者或头目充任,秩阶低于千户,副千户,从六品,主管狱事,亦兼理兵事。百户缺,则代之。
由绥远(今呼和浩特)至包头。1921年2月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提请国务会议批准,在国内发行公债500万元,并向日本东亚兴业会社借贷日元300万元,为筑路经费。1921年10月动工,经一年多的修筑,至192
见“阿里万户”(1223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境。成化十七年(1481),其首领列古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以缎、绢、钞等。弘治二年(1489),族人札古亦来朝贡马,领取回赐。十三年(1500),其族大德板的他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见“拓跋焘”(1358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176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译敦多布喇什、敦多克达什。※阿玉奇汗孙,※沙克都尔扎布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阿玉奇汗逝世后,在土尔扈特贵族争夺汗位争斗中,与车凌端多布、
1826—1876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将领。彝族。四川马边县人。曾参加太平军。咸丰四年(1854),赴云南哀牢山区进行反清起义宣传活动。六年(1856),在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天生营随李
?—413北魏起义首领。西河胡人。明元帝永兴五年(413)五月,与建兴王绍起兵反魏。魏主拓跋嗣遣会稽公刘洁、永安侯魏勤率兵3千镇西河招讨之。七月,以河西胡曹龙势众,归附之,杀马结盟,推龙为大单于,献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