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和卓
见“伊克和卓”(807页)。
见“伊克和卓”(807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
壮、布依族民间传统食品。流行于广西、贵州等地。为阴历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重大节日中的供品和食品。制法:将枫树叶或枫树皮捣碎,晒半干,放入水中煮,取其汁泡米,再把米蒸熟;或将半干的枫树叶放入
水族称一片地方为埲。元朝在今贵州荔波县地置州,分16埲。设土司后,为土目一级行政单位。设埲目总理其地事务。至元十三年(1276),降州为县,改属湖广行中书省庆远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
官名。满语音译。清代前锋参领的满语称谓。以八旗满洲、蒙古内人员授为是职。顺治元年(1644)定,八旗左右翼各设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1人辖之。四年规定,此章京为管兵官衔,不论世爵大小、有无,授此官者即以此
元代旧政区名。古为夜郎地。秦属黔中地,两汉隶牂牁郡,蜀为兴古郡,隋设牂州。唐置西平州。后改兴古郡为盘州。南诏辖其地,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后爨酋阿宋驱走他部占有其地,号“于矢部”,世为酋长。蒙古蒙哥汗七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
藏语音译,宗(相当内地之县)政府职官名。原西藏地方政府时,由政府、贵族或寺院各自委派的庄头和乡吏。僧俗各1人,为世袭,专司差役的摊派与检查,处理案件,出席宗政府会议。例由群众推选,宗政府任命。无物质待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官名。唐碎叶镇(今楚河南岸托克玛克附近。一说在今楚伊斯阔叶)之军事长官。始置于高宗调露元年(679)。历任有韩思忠、周以悌、吕休璟、刘遐庆等人。及突骑施移牙碎叶,不复置。
见“宽阇”(19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