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书名。明末清初计六奇(1622—1687?江苏无锡人,字用宾)撰。24卷。清康熙十年(1671)成书,后有增补。因清初文禁严,未能及时付梓。起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努尔哈赤初起,迄崇祯十七年(16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
见“仆骨”(318页)。
见“好屯河卫”(937页)。
①突厥语音译,又译作达官、塔寒。意为“贵人”、“臣”。为柔然、突厥、回鹘官号。一说源出汉语“达官”。始见于柔然,古突厥指可汗侍从人员,后指专统兵马之官。世袭。回鹘、鞑靼沿袭之。南宋时高昌回鹘中仅为一世
见“马九皋”(160页)。
?—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蒙古族。原居塞外,嘉靖(1522—1566)中,因得罪本部酋长,父兄被杀,本人伏水草中得脱,潜投明宁夏守备郑印。骁勇屡立战功,官至都指挥。万历十七年(1589),加副总兵致
中国伊期兰教两大学术派别之一。产生于清初。创始人为著名回族经师※常志美。志美,字蕴善,山东济宁人。早年在陕西跟※胡登洲的四传弟子张少山学习伊斯兰教经典。后在山东济宁讲学,所采用的讲学方法和课程设置,与
见“麻达葛山”(2099页)。
书名。全称《古朋强巴林(即塔尔寺)历代住持不空梵歌》。塔尔寺四大活佛中之色多(又译赛朵)活佛系统第六世活佛巴多罗桑崔臣嘉措(又名米索扎央谢多吉,1845—1908)撰。成书于1903年。作者自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