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剌忽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1875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郭贝尔氏。字直夫。博多欢次子。道光九年(1829),由荫生授三等侍卫。十七年(1837),晋二等侍卫。咸丰三年(1853),从僧格林沁赴天津,堵击太平天国北伐军,击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宫卫制为契丹特殊政治制度,契丹语称“斡鲁朵”。新帝践位,皆置宫卫,宫卫有直属的军队、民户、州县,构成独立的军事、经济单位,主要任务为“入则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辽史》
1865—1930清末民初云南土司、官僚。字世卿。哈尼族。云南稿吾卡土司龙汝霖之子。光绪(1875—1908)初年,妒其异母兄龙觐光代办纳更司事务,阴与胞弟龙济光谋,迫觐光弃职出走。后龙觐光不计前嫌,
①清政府赐予达赖、班禅等的金属册文。顺治十年(1653),五世达赖进京朝觐,于代噶接受册封,其册文刻于金制之叶片(呈长方形)上,各叶片间以金环连接,诸片可折叠,谓之“金册”。此后,历世达赖受册封,均有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博罗尼都、布那敦、布拉敦,布尔罕尼丁。号大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长子。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
西藏噶达克地方开设之通商市场。光绪三十二年(1906)根据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之非法《中英西藏条约》开设,暂不收税,英商民于此享有与亚东同样特权。此年,英派他克齐为驻噶达克委员,清朝派毛秉科充
见“鄂伦春族”(2052页)。
?—1681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先世乌斯藏加渴人,明封颁宣慰使,世袭土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平定全蜀,以首倡投诚,缴宣慰使印,奉旨给瓦寺安抚使印、号纸一道。康熙二年(1663),以杂谷阿朋作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打记号”。订婚的一种仪式。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区。男儿成年后,如父母看中某家姑娘,便携带礼物,一起到姑娘家,向其父母提出攀亲要求,如女方父母同意,即热情接
书名。今佚。作者、卷数不详。从书名推测,应为辽人著作。金朝时高丽所进。《辽史·历象志上》:“高丽所志《大辽古今录》称统和十二年(994)始颁正朔改历,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