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直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翰林学士、武功大夫。乾祐元年(1170)正月,奉使贺金国正旦。工于书法,且善制笔,取西北地区所产之黄羊尾毫为笔,国中多效之,遂以为法。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翰林学士、武功大夫。乾祐元年(1170)正月,奉使贺金国正旦。工于书法,且善制笔,取西北地区所产之黄羊尾毫为笔,国中多效之,遂以为法。
参见“更六兀”(1048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策伯克多尔济随土尔扈特汗渥巴锡归清,封和硕布延图亲王,授札萨克,建旗。三十七年定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路
清初满族统治者为安排八旗官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清政府对北京周围500里内广大汉族官民的田地,先后经过3次大规模的圈占:第一次是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令户部圈占近京州县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驸马、公
又作鹰纽印。“杓窊”,契丹语,是契丹族对鹰类总的称呼。以此形状作印纽的印称为“杓窊印”,取其疾速之义。是发兵时皇帝诏赐给将帅,用以调发兵马所用的专印,与※金鱼符、※银牌的作用略同。
?—前64或60西汉时乌孙昆莫(王)。※猎骄靡孙,大禄子。约武帝太始四年(公元前93),堂兄军须靡死,子泥靡年幼,遂受命嗣位,号肥王。依俗妻汉解忧公主(原军须靡妻),生3男2女。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
元明土司名。《元史·泰定本纪》:泰定四年(1327),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于其地,以八百媳妇酋南通之子招三斤知木安府,侄混盆知孟杰府。故知两府均在八百媳妇境,即今泰国北部清迈等地。明洪武十五年(138
?—1731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异母兄※卓特巴巴图尔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败亡后,青海诸部内附,以年幼,未至。四十二年(1703),受命进京朝觐,封多罗贝勒。五十四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与大黑彝平等的人”。他称期期。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昆明市及弥勒、祥云、武定、禄劝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默啜”(2551页)。
见“锡伯族”(23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