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面朝官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务的中央各官属,包括※契丹北枢密院、※北宰相府、※北大王院、※宣徽北院、※大于越府、※大惕隐司、※夷离毕院、※大林牙院、※敌烈麻都司等。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务的中央各官属,包括※契丹北枢密院、※北宰相府、※北大王院、※宣徽北院、※大于越府、※大惕隐司、※夷离毕院、※大林牙院、※敌烈麻都司等。
?—588南北朝时吐谷浑诸王之一。号高宁王。隋文帝开皇元年(581),降隋,受封大将军、河南王,居河南(今贵德、临夏黄河以南),以统部众。八年(588)卒。隋文帝令其弟树归袭,统其众。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见“箕子东封朝鲜”(2453页)。
1497—1557明代藏传佛教萨迦派名僧。藏族。《增续正法源》佛教史(又称《宝天成教史》、《袞却伦珠佛教史》)作者。该书分两部,第一部为袞却伦珠所作,第二部为桑结彭措(1649—?)所作。全书228页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铜币名。太和十九年(495),孝文帝下诏铸太和五铢钱,但其流通不广,“专贸于京邑,不行于天下”。至世宗宣武帝元恪永平三年(510)冬,又下令铸造五铢钱,史称“永平五铢钱”。后与太和五铢
书名。东魏杨衒之(一作羊衒之或阳衒之)撰。与贾思勰的《齐民要术》、郦道元的《水经注》并称为北魏、东西魏时期的三部杰作。衒之历官抚军府司马、期城郡太守。洛阳曾为东汉、曹魏、西晋的京都。太和十八年(494
又称马来—玻利尼西亚语系。根据语言发生学分类法划分的语系之一。分布于太平洋和印度洋中的岛屿以及东南亚的中南半岛和马来半岛上。西至非洲东南的马达加斯加岛,东至南美洲以西的复活岛,北至台湾和夏威夷岛,南至
见“鞑靼”(2488页)。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茶卡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伊什多尔札布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东至柴吉齐沁接北前旗界,南抵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