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苗族舞蹈。流行于贵州黄平、兴义、安龙等地。每逢节日,妇女两手各拿一张小板凳,相互拍击,伴着拍出的节奏起舞。步子轻快活泼,节奏鲜明。快时,情绪激昂。使节日气氛愈加热烈。
古代蒙古部贵族首领。又译察剌哈宁昆、察剌合领昆。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次子。“察剌孩”为名,“领忽”为官职。是时,蒙古地临契丹,臣属于辽,被封为“令稳”(辽朝小部族下所设官职),蒙古语讹为
清朝将领。字集五,号小泉。纳西族。云南丽江人。自幼好读书,有计谋胆略。咸丰年间(1851—1861),招募兵勇防卫乡里。后应杨玉科之聘管理七属(五府二厅)总局,随带练丁。后因征战受挫,退居四川会理。曾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1736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称“老包”。贵州古州(今榕江)人。苗族。雍正十二年(1734),以“苗主出世”号召苗民起义,事泄,被捕,经苗民斗争,获释。十三年三月,为反抗官府敲诈勒索,与苗
即“石皇玺”(452页)。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见“怛逻斯”(1501页)。
1452—1476明代蒙古济农(亲王)。一译巴延蒙克。孛儿只斤氏。元裔※哈尔固楚克台吉子,达延汗※把秃猛可父。初,伯祖父岱总汗脱脱不花、祖父阿噶巴尔济与瓦剌领主也先合作,故其父娶也先女齐齐克妣吉为妻。
见“亦不剌”(8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