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尔邦勒空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历来腐败黑暗,办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抽签、赌咒、捞滚油锅等“神判”方式裁决。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历来腐败黑暗,办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抽签、赌咒、捞滚油锅等“神判”方式裁决。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
见“述律平”(1348页)。
见“骨咄”(1660页)。
土家族丧俗。亦称跳牌、跳流落。丧家在亲朋悼念亡者时举行的一种击鼓踏啼活动。一般在晚上举行。湘西凤凰等地由流落主持。流落(似汉族道士)身着法衣,杀牲祭祀,可视丧家贫富而定杀牛或猪、羊、鸡等。跳牌时,由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塔克题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下游右岸塔巴赫附近。
见“察札秃河卫”(2475页)。
1094—1157辽末投金大臣。本名野里补。契丹族。为越国王※萧仲恭同母弟。史载其聪敏好学,沉厚少言。在辽时,因母为辽道宗季女,五岁时,即遥授郡刺史,累加太子少师,为本部详稳。辽亡前夕,为护卫太保左右
古城名。位于济木萨(今新疆济木萨尔)三台塘东70里。乾隆三十七年(1772),以其旧城增筑,赐今名。城周3里,分设3门:东丽旭、西同风、南覃惠。光绪二十年(1894)扩修,改名“孚远城”。周767丈。
即“彭士愁”(2176页)。
见“乌兰古木”(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