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藏语音译。原意为侦察和守望边境者。后逐渐演变为管理军民的官吏。约始设于元朝,为大活佛下的管理人。至明代演变为大活佛下的政教首领。在安多地区,为政教合一部落中管理行政事务的官员,其产生有家族世袭、轮流充
古方志名。南朝(宋)沈怀远撰。共8卷。原书已佚。《说郛》、《汉唐地理书钞》等均有辑录。记载上至三代下至东晋岭南地区的异物、建置沿革、古迹、趣闻等,内容广泛,向受推崇,对研究岭南越民族社会历史提供颇为珍
明代地方官员。字白夫。广西武缘县止戈乡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应乡试中举。先后赴浙江兰溪县和仁和县任“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正德十年(1515),升
见“中山王方壶”(297页)。
?—1643明代土族土司。又作鲁印昌,鲁胤昌。世居连城(今甘肃永登),故称连城土司。世袭指挥佥事。崇祯九年(1636)升参将,分守庄浪。十年,任西宁副总兵。李自成起义军贺锦部攻河西时,他散金帛于将士,
书名。亦译《心箍》。元成宗时(1294—1307)蒙古语言学家搠思吉斡节尔撰。作者精通蒙古语、畏兀儿语、吐蕃语(藏语),研究过巴宁、陀密桑巴塔、萨斯迦班底达·公哥监藏等梵藏学者的语言学理论、对畏兀儿体
匈奴官名。分左右。是单于重要辅臣,为※“六角”之一。位在左右温禺鞮王之下,多由单于子弟充任,依次第也可承袭单于位。晋代作渐尚王,为十六王之一,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左右朔方王之上。
见“耶里直”(1300页)。
见“东乡族”(510页)。
①唐初回纥“内九姓”中的氏族之一。一作药罗葛。世为巨族。自7世纪初年始,回纥兴起后的诸首领※特健俟斤、※菩萨、※吐迷度、※婆闰、※比粟、※独解支、※伏帝匐、※伏帝难、※承宗、※护翰等,以及744年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