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郡
古郡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置。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今河南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之间地区。其后渐缩小。隋初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6)、至德(756—758)时,改邓州为南阳郡,治所在穰县(今河南邓县)。为荆、襄和关、洛地区的交通孔道。魏晋、南北朝时期,※南阳蛮居此。因当要冲,古代常交战于此。
古郡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置。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今河南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之间地区。其后渐缩小。隋初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6)、至德(756—758)时,改邓州为南阳郡,治所在穰县(今河南邓县)。为荆、襄和关、洛地区的交通孔道。魏晋、南北朝时期,※南阳蛮居此。因当要冲,古代常交战于此。
见“蛮”(2272页)、“荆蛮” (1583页)、“蛮方”(2272页)。
元末农民起义首领。蒙古族(?)。顺帝至正(1341—1368)中,在全国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结程思忠,率众发动起义,攻陷永平,势及辽东部分地区,增土筑城,因河为堑,坚守永平,屡与知枢密院事也速所领政府
即“吴八月”(1073页)。
又名《王曾上契丹事》、《王沂公行程录》等。北宋王曾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为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归来后向北宋真宗皇帝所上的一篇奏疏。内详记沿途里程、馆驿、民俗及辽燕京、中京的建制等。记契丹地理尤详,故
参见“家素谋”(1947页)。
古族名。西南夷之一种。秦汉时居住在今四川西南地区。定居,务农,种水稻。秦时即通为郡县。西汉元光五年(前130),武帝遣司马相如通西南夷,于其地设邛都县。元鼎六年(前111),置越嶲郡。更始二年(公元2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马”,但非普通之马。《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据今人
即“流求”(1942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爵之一,授螭纽金印。延祐二年(1315,一作元年),叛王海都子察八儿归顺元廷,受封。其子完者帖木儿、孙忽剌台袭封。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12宫1府,12宫下均设抹里。拏葛只为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