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勒混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1217金大臣。字彦成。曷懒路泰申必剌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易州军事判官,累官为威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历任国子祭酒、同知平阳府事、兵部侍郎、翰林侍讲
僜语音译。僜人兼有节庆色彩的一种宗教活动。据说能表达人们全部的情感和愿望。多由各户独自承办。无固定时间。祭主经几年精心准备后即可请巫师择定具体日期。届时村邻亲友皆携礼应邀赴会。举行隆重的杀牛仪式,巫师
见“把汉那吉”(1061页)。
见“阿力路”(1199页)。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南部,地处长城之北,大漠以南。为自商周至明、清,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清统一该地区后,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行盟旗制度,置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
北魏、西魏大臣。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抚风平陵人,其先避难代地,赐姓纥豆陵氏。平远将军窦略子。北魏永熙三年(534),以中军大都督、南城公从孝武帝西迁。后仕至太仆、卫尉卿、汾北华瀛
金代京师防城军的一部分。由曾因盗窃之类而犯罪者组成,以充防筑之役。城防建筑中苦累之役皆由此等人承当。世宗大定十七年(1177),改为武卫军的一部分。
见“巴达哈伤”(414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作塔儿寺。藏语称“衮本”,意为“十万佛身”。在青海湟中县鲁沙尔镇。为中国藏传佛教六大名寺之一。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出生于寺址所在之处,时人据其诞生日的神异传说,初在该地建莲聚塔。明嘉靖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博啰卫,并将正统后设波罗河卫作博啰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