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乃
见“耶律古乃”(1308页)。
见“耶律古乃”(1308页)。
元代地方官署名。秩正二品。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治民事。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
见“卓尼尔”(1381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西夏晚期重臣。党项羌族,皇族。应天四年(1209),蒙古军攻西夏中兴府(今宁夏银川市)外卫,奉襄宗命率兵5万守克夷门。先败蒙古军,相持两月后,防备渐弛,被蒙古军设伏俘获,克夷门失守,襄宗纳女请和。被囚
见“耶律必摄”(1308页)。
清代职司翻译边疆各民族及部分外国贡使表文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前身为明四夷馆。初隶翰林院,由太常寺汉少卿1人统摄。下设回回、缅甸、百夷、西番、高昌、西天、八百、暹罗8馆,有序班20名、朝鲜通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
即“蛮书”(227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布尔堪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与密陈卫同时设立。在今嫩江支流的绰尔河流域。天顺五年(1461),其首领与朵颜使臣来朝时,始赏给印信。成化二个(1466)九月,使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寺院“译仓”主持者的称谓。系终身职,由寺院大活佛委任本人的兄弟或近亲充当,不经选举考试。掌管寺院行政与经济大权,管辖下属寺院,可派代表到部落办事。兼管司法、监狱。地位仅次于活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