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黑苗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西晋时宇文部首领。出于辽东塞外。《北史》、《魏书》称其系出匈奴,先世为南单于远支,世为东部大人;《资治通鉴》称之为鲜卑宇文氏。今人研究认为系鲜卑化的匈奴人。晋惠帝元康三年(293),兄宇文莫槐被杀后,
※西羌的一支。居河湟间(黄河、湟水、析支河交汇地区)。东汉初附汉,引起烧当羌首领※迷唐的不满,遂杀其首领,部众离散。
见“康古六”(2101页)。
1624—1693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号巴图鲁。世居英额地方。崇德五年(1640),从军围明锦州,克松山。七年,随大将军饶余贝勒阿巴泰征明至山东拔临清州。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
? —1732清初文臣。满洲镶红旗人。兆佳氏。康熙四十三年(1704),由笔帖式授礼部主事。五十六年(1717),兼副参领。五十七年迁工部员外郎。雍正三年(1725),迁参领,擢镶红旗满洲都统兼火器营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1537—1609※叶尔羌汗国第四代汗。※拉失德汗第五子。1592~1609年在位。1570年,奉其兄※阿不都·哈林汗之命进兵吐鲁番,俘※速檀马速,归并※东察合台汗国,并向明朝遣使进贡。后为喀什噶尔(
919—937五代后晋宗室、将领。字宏理。先世本西域石国胡人,后随沙陀归唐,也称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后晋高祖※石敬瑭第三子(一作次子或侄男)。好儒书,颇知兵法。天福元年(936)
清末广西提督冯子材镇压海南岛陵水、崖县等地黎族人民起义后所制“善后”方案。共12条,其内容主要是:开辟十字大路,使来往畅通;屯兵要冲之地,安营弹压;分设抚黎局,委任黎族上层为局以下各级头目,令其自为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