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西右翼前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阿喇布坦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北岸。东至西宁府大通县界,南接南翼末旗,西至柴达木巴颜托罗海,北至希立永安。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阿喇布坦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北岸。东至西宁府大通县界,南接南翼末旗,西至柴达木巴颜托罗海,北至希立永安。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即“纳兰”(1266页)。
旧时海南岛五指山黎族地区用以计量稻谷的单位。迄至解放前夕该地区仍沿袭以小刀掐穗的收割方法,以稻穗盈把为其计量单位,故称。约1公斤左右,6把为1攒,6攒为1对,2对为1律,2律为1姆。耕地面积通常也以播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以元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清兴,以知州田茂年归附,因其制,令仍袭旧职。雍正五年(1727),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州田永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札萨克图汗※成衮子。康熙二十六年(1687),兄札萨克图汗沙喇为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所杀,属众溃散。次年,遭准噶尔部噶尔丹扰掠,率
见“特楞古特”(187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塔克题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下游右岸塔巴赫附近。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品甸,即今云南省祥云县城区。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
即管领。清代供皇家役使的包衣组织和其首领的名称。该组织,满语称“珲托和”(意为“一半”,即初置之时人丁额常不及内外佐领之半,或有以称半佐领者)。天命(1616—1626)间,如博尔晋虾(侍卫)辖下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