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得不
见“石抹咸得不”(456页)。
见“石抹咸得不”(456页)。
契丹最早的一部法典。契丹开国初,神册六年(921)五月,国主耶律阿保机“诏定法律,正班爵。”(《辽史》卷2)命耶律突吕不撰成此法,开契丹王朝条例法典之先声,成为契丹国基本法典。
亦称“古姆萨”。景颇语音译,意为“旧制度”,即山官制度。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以山官为首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辖区之间不分统属,辖区内由山官各自为政,没有专门立法和执法机构,利用传统的习惯
西藏珞巴族※苏龙部落对原始群的称谓。亦作叶白,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同一血缘群”。传说其为兄弟姊妹互婚的原始血缘集团。后出于婚媾关系,某一“得白”分裂为2个或6个的婚配集团,并各以某植物、动物和无
纳西族从事东巴教活动并能诵读经文的男性经师。多属劳动人民,一般世袭相承,少数会跳神,通常从宗教活动中收取一定报酬,无其他特权。东巴之间只有懂得经文多寡,跳神功夫高低,群众对其信仰的程度深浅,世代沿袭时
清朝官员。满族。字研斋。大学士※鄂尔泰曾孙。嘉庆十一年(1806),自北京抵齐齐哈尔,任黑龙江将军衙门银库主事,兼义学教习。精通满、汉文字。十五年(1810),将调查所得撰《黑龙江外纪》八卷,详记山川
清代西藏错那宗在门隅地区所置的税务机构。19世纪中叶设置。藏语音译,意为“税务所”。设所有两:一为勒布贡日措的麻玛村,称“勒粗康”,主要管理邦金、达巴及不丹等地过往客商的税;二为棒拉口附近的肖站,称“
见“白马氐”(597页)。
元代河流名。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之一支。发源于哈剌和林山。“哈剌”意为“黑”,“和林”一说意为“岩团”,一说意为“营帐”,即“黑岩团”或“黑营帐”。《元史·地理志》称成吉思汗、窝阔台汗时所建都城哈剌和
见“温庄长公主”(2284页)。
?—496北魏大臣。字思弼。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平原王陆丽次子。年10余岁,袭父爵为抚军大将军、平原王。沈雅好学,折节下士。任北征都督,拜北部长,转尚书,加散骑常侍。太和八年(484),与陇西公元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