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契丹外戚族帐名。《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番法,王族惟以后族通婚。”后族在契丹统治集团中具特殊重要地位。据《辽史·外戚表》:“契丹外戚,其先曰※二审密氏:曰※拔里,曰※乙室已。……拔里二房,曰大父、
1635—1723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一代活佛。法名札那巴札尔(亦译乍那巴乍尔,意为智慧金刚)、罗布藏旺布札勒三(一作罗布藏丹毕扎拉钦),尊称温都尔格根(至上光明者)、博克多格根(圣光明者)。
见“长昂”(364页)。
1195—1263蒙古国将领。汪古氏。金群牧使䵣公子。幼孤,抚养于外祖父术要甲家,讹为赵家,故亦称姓赵。14岁事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以善射著称,深受器重。太祖十四年(1219),随汗西征
准噶尔地名。位于楚河下游南岸。以地饶水草,旧为准噶尔讷默库济尔噶尔、巴图尔乌巴什、和通额默根三昂吉驻牧之地。清朝政府平定准部后,为哈萨克族所据,清后期为沙俄占领。
书名。藏文史学古籍名著。又译“红册”。元代乌思藏搽里八万户长贡噶多吉撰。始写于至正六年(1346),成书于二十三年(1363)。不分品。叙述印度古代五统及释迦世系、中原由周迄南宗历代王朝、吐蕃王朝、西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简称著力兔台吉、招力兔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四子※阿尔苏博罗特孙,※不只吉儿台吉子,※多罗土蛮把都儿黄台吉弟。初与父兄驻牧于山西偏关外六、七百里处,即今土默川一带,后
唐朝官员。铁勒浑部人。唐检校司徒兼中书令※浑瑊次子。谦谨、喜交文士。初为邓、唐二州刺史。唐宪宗元和(806—820)中,以延州沙陀部为边吏凌虐,特受命署延州刺史。迁检校右散骑常侍、义武军节度副使,以讨
见“耶律敌猎”(1318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又名“阳睑”。治所在“阳苴咩城”,又名“紫城”,系南诏神武王阁罗凤于赞普钟十三年(唐广德二年,764)所筑,即今大理县旧城。王都所在,直接委官治理。参见“十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