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旗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十六年,圣祖玄烨应其请,授以札萨克职,赐给红纛、敕书、印绶及银币,并授其子郭帕为协理台吉。翌年,清廷遣官赴哈密编旗设佐领。官制与蒙古各部诸札萨克旗同。雍乾(1723—1795)间,额贝都拉之孙额敏、曾孙玉素卜,对新疆的统一都作出贡献。该札萨克(旗长)曾累封至和硕亲王。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十六年,圣祖玄烨应其请,授以札萨克职,赐给红纛、敕书、印绶及银币,并授其子郭帕为协理台吉。翌年,清廷遣官赴哈密编旗设佐领。官制与蒙古各部诸札萨克旗同。雍乾(1723—1795)间,额贝都拉之孙额敏、曾孙玉素卜,对新疆的统一都作出贡献。该札萨克(旗长)曾累封至和硕亲王。
①契丹语官名。掌群牧之事。据《金史·百官志》:“※乌鲁骨(群牧所)之下有扫稳脱朵,……皆踵辽官名也。”女真立国,仍设是职,在群牧所下,“又设扫稳脱朵,分掌诸畜,所谓牛马群子也。”简称“群子”,为群牧所
河流名。洮儿河支流。位于内蒙古兴安盟。发源于札萨克图旗北隅之翁媪山,集山间小水东流,贯札萨克图旗中央。南流与洮儿河并行而流,经突泉县,东流入洮儿河。清代以来,沿河流域为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等游牧之地。
明初云南澄江府土官。一作秦普。彝族。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总兵官拟充路南州土官。十七年赴京朝觐,授澄江府路南州(治今路南彝族自治县)同知。建文四年(1402)进京朝贺。永乐元年(1403),奉旨
左江流域壮族农民起义军所建政权。参见“延陵国农民革命”(820页)。
唐代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黄峒蛮、乌武僚、峒僚。东汉至隋唐时称乌浒人(与“乌武”同音异写)。居地中心在西原州(今广西左、右江三角洲地带),故名。因其首领多黄姓,如黄乾曜、黄少卿等,故又有“黄峒蛮”之称。
贵州彝文古籍。彝语原名《哎哺啥呃》,意为《清、浊二气的影形》。为古代彝文文史资料汇编。五十年代初从贵州省大方县陈朝光家中发现,1958年送交北京民族文化宫收藏,后由贵州毕节地区彝文翻译组将部分译成汉文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地区古地名。元宣政院(初称总制院)先后在吐蕃设置驿站27处,计:吐蕃等处7、吐蕃等路9、乌思藏11。《元史》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乌思藏因必里公之乱驿站断绝,命给财畜资助
即“沮渠牧犍”(1512页)。
阿拉伯语Vezir音译。原义为“肩负重任者”,是君主的顾问,引伸为“宰相”、“首相”。在中亚※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为中央最高行政官员,※叶尔羌汗国亦有此官职。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