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索诺木伊斯札布率属来归,诏除济农旧号,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三十六年(1697)以防御功封辅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索诺木伊斯札布率属来归,诏除济农旧号,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三十六年(1697)以防御功封辅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世袭罔替。
古代奖赏殊功的凭据。以铁为之。以金朝为例,状如卷瓦。刻字画襕,以金填之。外以御宝为合,半留内府,另一半赏给有殊功者。
见“开圣丹宝”(215页)。
清朝管理西藏地方铸造银币和兑换之行政措施。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章程规定:以纯汉银铸造银钱;图案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背面用藏文译音成“乾隆宝藏”四字;以重1钱、5分两种搭配铸造,每纹银1两
古代壮族武士披挂的臂衣。用兽皮缝制成圆筒(桶)状,共4节,定形晒干后坚韧如铁。作战时,每只臂膀套两节,可防枪矛。明清时沿用之。清檀萃撰《说蛮》称:“(僮人)凡有攻掠,乃推渠长峒官,把酒赐绿熊练镼,锦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1921—1940抗日英雄,山东聊城人。回族。中学时代即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后,在中国共产党组织指引下,赴山西“抗日民族大学”学习。1938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
即“洛孤水”(1734页)。
托忒语音译,准噶尔税务官员。一译卡拉罕、哈尔罕。准噶尔统治西北地区时派驻天山南路各城的征税人。并肩负稽查户口、赋役造册等任务。
亦作“扎野”,女真语。金代高级将领身边的随从官。由高级将领自女真姓氏官宦或猛安谋克内富家子弟中选勇敢善骑射及有谋略的青壮年充任。随同征伐、攻城、觇伺、或领兵作战,易立战功,升迁较快。为此类子弟进入仕途
参见“札萨克旗”(4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