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弼
?—1738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卓哩克图亲王乌克善孙,博木博什台吉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从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五十七年,授二等台吉。五十八年,擢散秩大臣。六十年(1721),晋一等台吉。雍正二年(1724),因孝庄文皇后戚属,封辅国公。九年(1731),从达尔汉亲王罗卜藏衮布等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凌,于克鲁伦河防御。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卓哩克图亲王乌克善孙,博木博什台吉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从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五十七年,授二等台吉。五十八年,擢散秩大臣。六十年(1721),晋一等台吉。雍正二年(1724),因孝庄文皇后戚属,封辅国公。九年(1731),从达尔汉亲王罗卜藏衮布等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凌,于克鲁伦河防御。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见“乌春”(329页)。
即“小辽水”(150页)。
见“喀喇玛特和卓”(2209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为一证物名称。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瑜地方。凡双方发生纠纷,经中间人调解后,问题已经解决,为恐反悔,双方在一片石块上,涂上火胶,待其熔化时,让双方盖上特殊印记,以作和
见“教化三部长官司”(1981页)。
即“照烈”,为复数。见“照烈”(2361页)。
见“苻生”(1340页)。
见“长狄”(363页)。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