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旦木巴
见“噶勒达玛”(2502页)。
见“噶勒达玛”(2502页)。
清代八旗中建有功勋的人员本身及本支直系成员得以抬高旗籍的一种制度。其制:凡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俗称内务府三旗)立有功绩者,可抬入八旗满洲,“上承恩泽”;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书名。诗集。元回回人※迺贤撰。2卷,凡诗200余首,乃明危素合其前后两稿编成。前有欧阳元等序及黄溍题词,末有揭傒斯等跋。内容以游览酬唱之作居多。作者天才秀拔,去元好问为近,故气格昂翥,风格清新流丽,不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苗族民间工艺。刺绣有平绣和凸绣之分。先贴好纸样后刺绣。辫绣、结绣、缠绣、绉绣等属凸绣。平绣与湘绣同,挑花、贴花、抽花、打子、堆花等皆属此工艺。以凸绣最具民族特色,有立体感,较费工时。多用在衣领、袖口、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
元代官署名。亦称宣政院分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兼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军民事务。二十八年(1291),置行宣政院于杭州;至大四年(1311)撤销。延祐五年(1318
①元、明史籍中对藏族诸族部的泛称。 ②藏族古族部名。元至元四年(1267)十月,诏谕西蕃诸族酋长以其民入附鱼通、嵓州等处。鱼通等处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省康定一带。详见:“西蕃”(693页)。
又作砟答、札答、札达、查达、楂达、鲊单,“乞雨石”之意。最早见于我国古文献《北史·西域传》。蒙古等族民间浣石祈雨的一种迷信活动,亦是准噶尔部萨满教信仰体现之一。据《辍耕录》载,浸石子数枚于净水盆中,“
见“鸡冠壶”(1263页)。
清末云南贡山县第四区独龙族反土司斗争首领。因不堪察瓦龙藏族土司的剥削压迫,于宣统二年(1910),与次里组织60余人起事,拒绝向察瓦龙土司缴纳捐税。以砍刀、弓弩为武器,率众到土司驻地布尔请愿,代表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