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跋部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一作回拔。回跋,本为回霸的另一译写,但《辽史》中的回跋部为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分布在回跋江(今辉发河)流域,故名。辽在其地设回跋部大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统领部众。向辽纳贡无定期,有从征义务,但时叛时服。以狩猎为生。金初,被阿骨打统一,按金国女真人制,编置猛安谋克组织,为金代女真的组成部分。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一作回拔。回跋,本为回霸的另一译写,但《辽史》中的回跋部为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分布在回跋江(今辉发河)流域,故名。辽在其地设回跋部大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统领部众。向辽纳贡无定期,有从征义务,但时叛时服。以狩猎为生。金初,被阿骨打统一,按金国女真人制,编置猛安谋克组织,为金代女真的组成部分。
古族名。因居匈奴(胡)以东,故名。春秋战国时,分布于燕国以北,盛时达燕国东北及赵国东边。由族属相同之各部组成部落联盟,※乌桓、※鲜卑即其组成部分之一。屡扰燕、赵边地,迫燕以大将秦开为人质,掠赵代郡人众
唐代吐蕃寺院。又称噶琼多吉英寺,意即“小星金刚界寺”。在拉萨南热玛岗为赞普赤德松赞时(798—815在位)所建。建造精致。初曾为赞普驻跸及参佛之地,曾组织吐蕃王室贵族、大臣及高级僧侣,共同盟誓兴佛,其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
见“糺” (1276页)。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位下。耶律楚材《西游录》作八普。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费尔干纳盆地中帕普。
藏语音译,意为“什长”或“什夫长”。①旧时西藏地方之藏军官职名。约相当于班长,领兵10名。 ②各※宗(相当于内地之县)区划内的头人,主要负责布置并分配※乌拉差役,为官员准备柴草等。任期一年,管辖百姓十
云南纳西族土司占有的自营地。具有封建庄园性质。为土司世代相袭职田,收入专供土司署内各项开支。由所属内※责卡等级农奴耕种,土司设专人指挥和监督生产。实行轮作休耕,产量不高。
见“可度者”(492页)。
元少数民族地区军政机构。至元八年(1271)置,十三年改丽江路总管府,二十二年(1285)罢总管府,立丽江路军民宣抚司,此后仍用旧名,称察罕章宣抚司。察罕章为元代云南地区名,亦为族名。地区名,约指今云
又作“勒贯”,见“司廊”(6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