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论乙室勃极烈
即“乙室勃极烈”(5页)。
即“乙室勃极烈”(5页)。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隆庆(1567—1572)初,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滴水崖(今河北赤城县境)驻收。常出入于塞内外,将蒙古诸部内情通告明方,得明抚赏,“
见“栋鄂部”(1572页)。
见“刘渊”(859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翁戛科、音后、龙坎等一些村寨在婚礼时男家招待客人所剽的牛和猪。这些牛和猪实际是婚前女方家向男方家所要的聘礼,但一般不送到女方家,否则别人会嘲笑女方家“卖姑娘吃”。
见“石勒”(447页)。
见“李寿”(1017页)。
?—1928中国伊斯兰教高赵门宦创始人。甘肃积石山保安族地区高赵家人。保安族。出身农民兼小商人。1920年到大河滩学经,不久声称业成,返乡,创立以自己籍贯高赵家为名的门宦,并接纳高赵家和李家两村多数保
即“额真”(2530页)。
见“天山”(216页)。
?—177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成衮扎布长子。乾隆十二年(1747),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命在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副盟长。十九年(1754),与赛音诺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