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典史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穹县1名。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穹县1名。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
参见“更六兀”(1048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古山名。所指众说不一,或认为是大兴安岭北段之伊勒呼里山或格尔布尔山;一说是今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玛岭);也有说是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山。南北朝至隋之钵室韦依此山而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推屯河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女真首领必缠等16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实山等7卫同时设立,以必缠等为指挥、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等。十月,秃缠
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地方戏曲剧种。亦称“蒙古曲儿”。原由一旦一丑表演,故名。流行于内蒙古西部及临近的山西北部、河北张家口一带。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小戏。由本地民间流行的爬山调与蒙古族及汉族民歌结合
官名。元代始置。为安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七品。清代多被精简。参见“安抚使”(908页)。
见“黑石炭”(2227页)。
约1484—1519明代东蒙古右翼济农(亲王)。一译伯尔色博罗特,明人称之为阿着或阿著,号赛音阿拉克,汉文简译作赛那剌、諰阿郎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三子,※满都海哈屯生。早年在蒙古右翼满官嗔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