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均田制

均田制

北魏至唐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北魏初,北方经长期战乱,土地荒芜,地籍散乱,严重影响赋役征收。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在实行课农基础上,下诏计口分配空芜土地。凡男15以上受露田40亩,女20亩。奴婢同样受田,丁牛1头受田30亩,以4头为限。由于当时施行休耕法,授田一般是2—3倍。所授之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凡身亡,须还田给政府。此外,初受田男子另给桑田20亩,作为世业,身终不还,可传给子孙。超过20亩者可卖其余,不足者可买。在缴纳麻布为“调”之地区,男授麻田10亩,女5亩,奴婢相同,年老身死,还田。新附民户,每3口,加宅田1亩,奴婢5口1亩。桑田及宅地为世业。受田后不准迁徙。地方官按级给公田。均田制仅分配无主荒地,未触及地主原有土地,占有奴婢和耕牛的主人,还可按奴婢和牛数多得土地。与之相适应的田租户调制度规定一夫一妇之户,岁出帛1疋、粟2石,还有力役,而有奴婢8人或耕牛20头,才缴纳同额租调。故均田制虽授给农民一定土地,但获益最多者是鲜卑贵族和中原的世家豪强。嗣后北齐、北周和隋唐皆沿此制,办法略有变更。如北齐为男年18始受田,名目、数量也不同,并对奴婢受田人数进行限制。唐代规定女子一般不受田,男子给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狭乡减半,不准买卖。但迁徙及身死无力营葬可卖永业田,自狭乡迁宽乡者也可卖口分田。官户受田减百姓口分田之半,王公以下还有永业田,并按级分授给官吏职分田和公廨田。至唐中叶,因丁口滋长,官无闲田,不复给授,均田制逐渐取消。

猜你喜欢

  • 素泰伊勒登

    ?—170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噶尔玛孙,札萨克亲王善巴族弟。初隶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驻牧翁古布尔哈台。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归清,赐牧四子部

  • 耶律古乃

    1234—1269蒙古国将领。契丹族。为辽王※耶律留哥曾孙,收国奴(石剌)子。蒙哥汗九年(1259),父卒,诏允嗣职,为广宁路总管军民万户。忽必烈中统元年(1260),领兵征河西。三年(1262),江

  • 柏孜克里克千佛洞

    位于新疆吐鲁番东25公里,傍火焰山。已编号洞窟57个,其中保留壁画约40余窟。壁画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是吐鲁番地区现存洞窟最多、建筑形式多样的一处石窟群。现存较早洞窟约是6世纪麹氏高昌时期遗存,后

  • 奚枢密院

    官署名。契丹灭亡前夕,保大三年(1123)正月,奚王回离保率军自南京(今北京)逃出,至箭笴山自立,称“奚国皇帝”,改元“天复”,分司建官,置奚、汉、渤海三枢密院。是年五月,回离保被杀,该政权瓦解。

  • 花园教育学校

    解放前新疆奇台县乌孜别克族学校名。乌孜别克语又称“古丽鲜玛力甫”。创建于20世纪20年代初。主要教授语文、地理、历史等课程。除以乌孜别克语授课外,还讲授汉语。为当地少数民族接受新思想、新文化和促进各族

  • 斡齐尔博罗特

    1490?—?明代东蒙古左翼克什克腾部领主。亦作瓦齐尔博罗特、乌达博罗特,汉文史籍作阿赤赖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满都海哈屯生。与※阿勒楚博罗特为孪生兄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

  • 骨咄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隋书》作诃咄。《大唐西域记》作珂咄罗。《新唐书·地理志》作骨咄施。《册府元龟》作骨吐。或译胡塔梁。大业十一年(615)向隋遣使贡献。龙朔元年(661)唐以骨咄施沃沙

  • 筚篥

    即“觱篥”(2547页)。

  • 红石天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祭祀已故宗教头人“最玛”的活动。人们认为“最玛”生前德高望重,作法灵验,曾为人们驱鬼避邪,死后其灵魂也在保护人畜,冥助生产,为感谢其恩德,故而祭献。祭期固定在每年二月,由现任宗教头人

  • 涂克冬

    氏族名。意为“在秃山底下住的人”。鄂温克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杜拉尔”(9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