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公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瑶族地区村寨(即排)最高头人称谓。由村民通过民主推选一位德高望重并有生产和斗争经验的老人担当,不论贫富,任期只限一年,不得连任(实际是由村寨内各房姓老人轮流充当)。其职责是根据习惯法维护村寨社会秩序,领导生产和主持重大宗教活动等公共事务,遇有战争,又是军事首领。但处理重大事件,得与寨内各房姓老人商议或召开全寨成年男子会议相讨决定。任期内虽有一些报酬(每户须给玉米2斤),但和村民一样参加各项生产劳动,也没有任何特权,具有原始长老色彩。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瑶族地区村寨(即排)最高头人称谓。由村民通过民主推选一位德高望重并有生产和斗争经验的老人担当,不论贫富,任期只限一年,不得连任(实际是由村寨内各房姓老人轮流充当)。其职责是根据习惯法维护村寨社会秩序,领导生产和主持重大宗教活动等公共事务,遇有战争,又是军事首领。但处理重大事件,得与寨内各房姓老人商议或召开全寨成年男子会议相讨决定。任期内虽有一些报酬(每户须给玉米2斤),但和村民一样参加各项生产劳动,也没有任何特权,具有原始长老色彩。
见“绰罗斯北中旗”(2142页)。
781—798吐蕃赞普。又称托波牟尼赞普。汉籍作足之煎。797—798年在位。赞普※赤松德赞与蔡邦萨玛杰之子。生于杰玛宫。崇信和极力扶持佛教,每年举行“四大供”或“四大祭祀”,即分别在桑耶寺、拉萨大昭
蒙古语音译。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凡蒙古妇女妊娠,将及月辰时,则移居于其他毡帐。若生子。则宴亲亲友。元代宫廷亦有此俗。《元史·祭祀六》载:“凡后妃妊身,将及月辰,则移居于外毡帐房。若生皇子孙,则锡百官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见“阿悉结”(1216页)。
兽皮套裤。鄂伦春语音译,亦作“阿木苏”、“阿木西”。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族的传统下装。无裤裆,只有两条半截裤腿,不相连接。每条上下各缝有皮条,穿时,上端皮条系裤带上,下端皮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至正七年(1347)九月,因不堪忍受蒙古封建主的剥削和奴役,联合秃鲁和伯等,率本部蒙古牧民发动起义,截断岭北驿道,阻滞了驿站运输和往来联系,给封建领主一定打击。
即“拜生达”(1663页)。
?—430北魏大臣。代人。鲜卑拔拔氏(后改长孙氏),蓝田侯长孙肥子。道武帝拓跋珪时,以善骑为猎郎。天赐五年(408),父卒,袭爵。次年,珪卒,子拓跋嗣在外,翰与拓跋磨浑迎立之。迁散骑常侍。以功累迁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