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王仁俊撰。1卷。本书辑录史籍记载的西夏书目,分部列出,所收皆存目,原书已佚者。本书收入王氏《辽文萃》中,有光绪三十年(1904)铅印线装本。
北齐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延州(治今陕西延安市东南)人。北齐天保十年(北周武成元年,559),与郝狼皮率同族附北齐,自署丞相,狼皮自署柱国,与别部刘桑德相互呼应。不久,为北周柱国豆卢宁和延州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见“耶律撒剌”(1323页)。
书名。又称《西域记》、《西域琐谈》、《异域琐谈》、《遐域琐谈》、《西域旧闻》、《西域总志》、《新疆纪略》、《新疆外藩纪略》等。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七十一撰。全书8卷,卷首有舆图。卷1、卷2为“新
?—187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作尼牙斯。原为叶尔羌(今莎车)阿奇木伯克。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起兵,为库车义军首领热西丁和卓和当地回族联军所败。遂向阿古柏求援,谋夺叶尔羌回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见“德钦一心诺尔布”(2523页)。
见“从太山”(32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