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湖邪尸逐侯鞮单于”(2277页)。
见“兀思哈里卫”(112页)。
契丹习俗。在更迭首领时进行,时积薪为坛,行柴册礼,燔柴告天。有浑子部百人,入夜,以50人轮班当直,四鼓将尽,歌于帐前,号曰“聒帐”。
?——1723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一等侯伊尔德之孙。顺治十八年(1661),袭一等侯爵,授散秩大臣。康熙十九年(1680),擢正黄旗蒙古都统。二十一年,调正黄旗满洲都统。二十七年(168
见“六镇”(382页)。
1755—179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
见“乌鲁古”(337页)。
见“他鲁河”(574页)。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弼齐噶岱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从兄※善巴附清,驻牧哈噜纳山。诏发杀虎口仓粟赈所属贫户。三十年(1691),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