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央依
参见“布越”(462页)。
参见“布越”(462页)。
赫哲族旧时萨满教宗教仪式。赫哲语音译,“鹿神”之意。又称“萨满温给论”,意为“跳鹿神”、“跳路神”、“跳太平神”等。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每年农历二三月或七八月间以村为单位举行,也有其他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部,东经80度9分、北纬30度46分。历属西藏达巴宗管辖,派有守卡人员驻守。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和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该宗政府每年还派遣
吐蕃大臣。初名韦杰多日,或作杰多日达囊、杰多日达尼雅。一般属民出身。自幼头脑灵敏,曾受到赤祖德赞(815—838年在位)时宰相钵阐布勃阑卡贝云的重视及警惕。后挤入大臣行列,更名韦达纳坚。仇恨掌政僧人势
书名。镇压侬智高起义的宋军副将余靖(1000—1064,字道安,广东韶州曲江人,汉族)撰。20卷。内容含诗、序、论、记、制诰、判词、表、启、杂文、墓志等几大类,为其平生所著,其中卷5收《大宋平蛮碑》、
靺鞨(勿吉)著名七部之一。近代有学者称之为“白山靺鞨”。因依太白山(今长白山)而居得名。居地《隋书》称其“在粟末东南”,约在今牡丹江上游吉林省延边地区一带,或说在松花江发源处。靺鞨诸部中最先臣附高丽的
参见“坎儿井”(960页)。
元朝官署名。掌成宗斡耳朵(帐殿)及怯薛歹(护卫士)人等衣粮诸事。泰定元年(1324)置,设寺卿6员掌寺事,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2员。
见“完颜元宜”(1149页)。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