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明
见“石抹元”(451页)。
见“石抹元”(451页)。
见“火儿赤”(392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滨大小吉里河(今吉林河),东与北界乌珠穆沁旗,西界浩齐特右翼旗,南界克什克腾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
对粤、桂、湘、赣、闽等省边界的越城、萌渚、骑田、大庚、都庞(一说揭阳)五岭统称。秦并六国后,为统一岭南越地,进一步扩大其统治范围,令尉屠睢率军50万戍五岭之地,据《淮南子·人间训》:“一军塞镡城之岭,
?—528即胡太后。北魏世宗宣武帝元恪之妃。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南)人。司徒胡国珍女。初召入掖庭为承华世妇。永平三年(510),生皇子诩,进为充华嫔。延昌四年(515),孝明帝诩即位,尊为皇太妃,寻改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761唐朝将领。高句丽人。王氏。入居营州(今辽宁朝阳)。以功授右卫将军、关西兵马使,从征九曲(今青海东南部黄河曲流处)。玄宗天宝十三年(754),加金城郡(今甘肃兰州市)太守。翌年,兼太常卿,充元
见“潢河”(2464页)。
即“盛逻皮”(2033页)。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为五种土弁之一。以当地豪强充任,颁给印信、号纸,秩从三品。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缉捕盗贼,追究抢掠,按例进贡,统帅土兵,随官军征战。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