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书名。广西地方志。128卷。清金拱(奉天,今辽宁省人)、钱元昌(浙江海盐人,汉族)修纂。雍正十一年(1733)十月成书。是书广泛吸收前志成果,而加以充实扩展,故较前志更加详尽。内分地理、形势、经济、户
唐代回纥部落联盟诸部的总称。又称回纥十一姓。即回纥、仆固、浑、拔野古、同罗、思结、契秘、阿布思、骨仑屋骨、拔悉蜜、葛逻禄。其中,以回纥部居主导地位。每部置一都督。每行止斗战,常以拔悉蜜、葛逻禄为先锋。
即“爱马克”(1897页)。
①(?—1043)辽代大臣。字撒板,又记作撒八、撒八宁,小字图古斯。契丹族。为辽圣宗钦哀皇后※萧耨斤弟,国舅详稳※萧陶瑰子。史载其志慷慨。圣宗朝入仕。开泰年间,补祗候郎君,尚圣宗之女越国公主耶律槊古、
参见“僚人”(2454页)。
见“玉元鼎”(475页)。
南宋时对※土生番客中蕃衍五世者之称谓。参见“回回番客”(783页)、“土生番客”(68页)。
?—1572明代广西府江壮、瑶人民起义首领。隆庆年间(1567—1572),府江两岸壮、瑶百姓不堪忍受官府压榨,怨声鼎沸。与杨钱甫等号召群众武装起义,先后攻陷荔浦的坊郭、平乐的乐山、峰门、南源等卫所,
元代地名。又译伯勒赫图。位于蒙古国都城和林(又作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东北。为岭北行省手工业聚居地之一。定宗二年(1247)途经其地的张德辉著《塞北纪行》(又作《岭北纪行》)载,其地“乃弓匠积养
见“八旗满洲”(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