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瑶同知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正七年(1729),连州升直隶州,改称广东理瑶军民同知。嘉庆二十二年(1817),连山县升直隶厅后,治所移驻连山,又改称连山绥瑶军民同知。民国初革。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正七年(1729),连州升直隶州,改称广东理瑶军民同知。嘉庆二十二年(1817),连山县升直隶厅后,治所移驻连山,又改称连山绥瑶军民同知。民国初革。
近代武术家、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训,研文习武,受业于沦州武术大师马万顺,擅长弹腿、六合拳、大红拳、十手拳、黑龙拳等,尤以“鬼推磨”绝技名噪一时,年30名列
蒙古语音译,又译达尔和坦,意为“免除赋役者”或“有功之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中的富有者,因作战、服役输财有功等原因,被世代、终身或定期若干年豁免赋税和劳役。享有这种权力的人被称为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见“尼泼”(603页)。
德昂族举行婚礼时必唱的歌曲之一。歌词主要叙述昆撒罗和欧比木一对男女相爱,遭父母反对,欧比木被其父赶到山野窝棚居住。昆撒罗得知后赶到欧比木住处时,后者已被豹子吃掉。愤怒的昆撒罗即杀死豹子,割下其头、尾,
见“益喜策丹”(1946页)。
即“万俟道洛”(105页)。
见“铁哥”(1876页)。
见“西宁办事大臣” (713页)。
即“噶玛兰”(25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