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厄
参见“皆木玛”(1623页)。
参见“皆木玛”(1623页)。
战国时中山国国君。属白狄鲜虞氏,姬姓。周威烈王十二年(前414),立为国君,称中山武公,建都于顾(在今河北定县),是初见于文献记载并拥有“公”衔的中山国君。据中山国方壶铭追述,武公之前,尚有文公。武公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178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辅国公格色克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父卒,袭辅国公。二十年(1755),随清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于伊犁,奉命由乌
唐代吐蕃赞普。即赤祖德赞,又名日巴坚。参见“赤祖德赞”(1014页)。
书名。元陆文圭(1252—1336)撰。20卷。文圭字子方,江阴(今属江苏)人。幼年颖悟,博通经史及天文地理律象医药算数之学。宋咸淳(1265—1274)初,以春秋中乡选;元延祐(1314—1320)
见“拓跋贺傉”(1361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乾隆内府舆图》作椿集,宣统《新疆全省舆地图》作春济。从乾隆朝起,即为中国设喀伦(卡)之地。后被沙俄侵占。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恰伦河口东琼札。
见“卡班巴伊”(547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参见“热扑甫”(18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