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思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蒙古语对河流的称呼。清代汉籍文献中多用此称。如伊犁郭勒、吹郭勒、图斯郭勒、塔拉斯郭勒等是。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小河则称为“布拉克”。参见“布拉克”(465页)。
亦称“蕊迷”。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先怀孕后结婚的称谓。解放前景颇族村寨都建有专供男女青年玩耍(俗称“串姑娘”)的“公房”,有些青年男女在婚前便发生性关系乃至怀孕。女方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位于今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县。相传为唐代遗址,因年代久远,风沙侵蚀,尚未进行系统科学发掘。已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门巴族妇女服饰。门巴语音译,意为“披挂在背部的整张毛皮”。相传唐代文成公主入藏时背披毛皮,当地妇女竞相仿效,后相沿成俗。一般为牛犊皮,岩羊皮或麂子皮等,以周围有白毛者为佳。民间以为妇女出门必须披挂此物
元朝在海南岛最高行政与军事机构。天历二年(1329),改琼州路军民安抚司置。治所在琼山(今海口市)。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治所于雷州)。元统二年(1334),改为乾宁安抚司,领琼山、澄迈、临高、文昌、乐
后藏园林名。藏语音译,意为“夏宫”,清道光六年(1826),经驻藏大臣奏准,七世班禅仿达赖喇嘛建罗布林卡夏宫之例,于日喀则年楚河畔建此夏宫。宣宗赐名“广佑寺”,并赠“法界庄严”匾额。该宫周围绿树成荫,
见“江东六十四屯”(885页)。
见“跳丧”(2358页)。
见“奉诚可汗”(12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