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本
见“卒本夫余”(1497页)。
见“卒本夫余”(1497页)。
见“纳马之族”(1271页)。
县名。在今吉林省北部。明撒剌卫地。清郭尔罗斯前旗地。原析入长春府,宣统二年(1910),以垦区扩大,又析该府所辖沐德、怀惠2乡置德惠县,治大房身。
1505—1566即三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名僧。藏族。生于后藏恩萨(今日喀则境内)。索南多吉之子。自幼崇敬释迦宗喀巴,8岁便自披白绸单,挂项珠,独自跌坐月下。明正德十年(1515),从大德札
即“秃巴”的复数(1082页)。
1614—1649清初宗室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与※阿济格、※多尔衮为同母兄弟。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父卒,年13,领15牛录,参与立皇太极为汗。为正白旗旗主贝勒。天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木册安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县西南)。元末明玉珍改称长官司。明洪武四年(1371)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田谷佐招收流散土民,复设长官司,以谷佐充长官,隶高
?—176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初附属霍集占,任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征霍集占抵喀什噶尔时,请降。获宥,授叶尔羌(今莎车)伊什干伯克。次年,因讦告鄂对伯克嗜饮、躁妄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在安徽省寿县南关留犊坊。始建于明初。天启元年(1621),清康熙年间(1662—1722)、道光二十五年(1845)、光绪十六年(1890)等多次重修。相传原址在寿县西门外,清初迁至
古代汉族对白族先民的称谓。亦作“僰人”。“白”与“僰”音近,是译音别字。明清以后统称“民家”。1956年,改称白族。详见“白族”(596页)。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农具。多选用树枝简单加工制成。圆柱状,长约40厘米,直径约3厘米,一端削尖。用以除草和松土。铁器传入后开始安装长约10厘米的铁嘴,劳动工效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