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敦卫
见“扎童卫”(193页)。
见“扎童卫”(193页)。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十八部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十八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
鄂伦春族饮食习俗。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沃利恩”,意为“吃生肝”。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即打到狍子、鹿、犴等野兽时,当即剥皮开膛,取其肝趁热生食。民间认为,吃生肝最能增强视力。使用驯鹿之
1657—1735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赫舍哩氏。岱衮子。顺治十八年(1661),袭骑都尉。康熙二十三年(1684),迁护军参领。三十三年(1694),擢内阁学士。同侍郎珠都纳等往会盛京将军,发海运
晋代鲜卑段部首领。《晋书》作段就陆眷。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初因乱被卖于渔阳乌丸大人库辱官家为奴,备受凌辱。曾随主至幽州参加诸大人集会。后渔阳饥,受命率众至辽西求食,招诱亡叛,遂至强盛,段部日兴。卒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见“叱突邻部”(544页)。
又作青塘羌。宋代吐蕃部族名。世居陇右(泛指陇山以西)、秦州(今甘肃天水)一带。熙宁四年(1071),北宋秦州边官王韶奉命到其地招纳,族长俞龙珂率众12万归附,成为宋在秦州地区抵御西夏和瓦解河湟吐蕃诸部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班珠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书名。全称《世间怙主法王宗喀巴广传》。楚杰王却吉受西藏工布泰钦林寺学者之鼓励而撰。成书于1843—1845年。原书为拉萨木版。详载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洛桑扎巴的一生(1357—1419)。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