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禅
?—1775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地方史书。明张洪(字宗海,江苏常熟人)撰。不分卷。永乐四年(1406),作者奉使缅甸至云南,参阅明朝统治云南以来之纪录,加以个人见闻,撮要成此书。所载为:元军入滇,赛典赤·瞻思丁开行省,梁王抗明,洪武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见“德勒格尔”(2522页)。
唐代吐谷浑王子。吐谷浑可汗与吐蕃公主所生。高宗龙朔三年(663),吐谷浑国为吐蕃灭亡后,以吐谷浑王子及吐蕃赞普外甥身分备受重用。上元二年(675),向吐蕃赞普献金鼎。武后垂拱三年(687),与努布·芒
元代乘驿的凭证。过往使臣凭铺马劄子由驿站提供铺马及饮食。元初,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行省、行台等官府均可自出子。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规定诸官府不得自出劄子。二
前燕烈祖景昭帝慕容俊年号。357—360年,凡4年。
见“霍尔三十九族”(2549页)。
即“完颜谩都本”(1166页)。
吐蕃赞普。又作赤尼雅松赞或祥杜诺阿瑞。《唐书》称揭利失若。※拉托托日宁赞与诺萨芒波洁之子。其任赞普期间,雅隆部落经济有长足进步,据《拉达克王统记》载,牧地与农田相接,串连湖泊,引水、开沟渠;蓄水灌溉,
见“毕拉尔路” (7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