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1303—1358元代党项(唐兀)人。字廷心,一字天心。世家河西武威(今甘肃武威)。父沙剌藏卜,居官庐州(今安徽合肥),遂为庐州人。少丧父,家贫,13岁始就学。元统元年(1333)中进士,授同知泗州事
唐吐蕃主管外事之职官。为“纰论”之意译。详见“纰论”(1265页)。
见“迪化”(1427页)。
见“兀儿”(107页)。
即“交河古城”(876页)。
见“苻健”(1342页)。
渤海王国官员。大玄锡(871—894年在位)之世,为检校官。唐咸通十五年(874,—作十四年),奉命与崔宗佐等六十人赴唐贺平定庞勋之乱。乘船渡海,遇风于三月漂着日本甑岛。日守臣疑为新罗国间谍冒称渤海使
1826—?清代诗人。字兰台,福建闽县(今属福州市)人。回族。诗人萨玉衡之子。道光二十六年(1846)举人。次年入京应试,不第。道光三十年(1850)中进士。钦点内阁中书,后授建宁府学教授。博学能文。
清代新疆伊犁水利设施。又称镇台渠。嘉庆八年(1803),伊犁将军松筠以※将军渠北高南低,用水困难,令总兵纳尔松阿于爬梁分水北流,至皇渠桥(距涝坝湾10里)、红柳湾、小地窝铺诸地,灌溉大渠以北田亩。
即“羊苴咩城”(890页)。